我國法律規(guī)定:非婚子和婚生子享有相同的權利。因此親子鑒定為非婚子提供有力的科學保障。
本報訊:記者昨天從市二中院了解到,該院首次嘗試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組織雙方當事人親自參與親子鑒定試驗過程,使當事人消除對鑒定意見的懷疑,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010年,劉某與張某相識產生感情開始同居,第二年便生下小妮。后來劉某發(fā)現(xiàn)張某已婚,遂提出分手,并要求承擔撫養(yǎng)費,被拒絕。小妮通過法定代理人將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張某一次性給付自己18周歲前的撫養(yǎng)費180余萬元。但張某當庭否認了曾經的同居經歷,并對小妮的血緣關系提出質疑。
一審法院審理時,對張某與小妮做了親子鑒定,確認二者存在親子關系。但張某仍稱自己不具備生育能力,并提交了相關醫(yī)學診斷證明。
張某上訴至二中院后,要求重新進行親子鑒定。但又擔心對方在親子鑒定中偷換血樣,提出必須親自見證鑒定的過程。由于當事人對一審親子鑒定結論極不信任,進而質疑法院裁判,為了消除當事人對鑒定過程和結論的懷疑,二中院決定再次啟動鑒定程序,并組織雙方當事人現(xiàn)場觀看。
上月,張某和小妮母女在法官的帶領下前往鑒定機構,歷經12小時,全程見證了DNA提取、擴增、分型、比對、統(tǒng)計分析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并當場拿到DNA分型圖譜和基本鑒定意見。鑒定人還向雙方當事人詳細講解了親子鑒定過程,并就DNA圖譜分析比對等專業(yè)問題答疑釋惑。經過科學實驗,再次證明小妮確是張某的親生女兒。
“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沒想到法院判案這么透明、公開。”又一次拿到鑒定意見后,張某心服口服。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