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為給非婚生的兒子上戶口,按照有關(guān)部門的要求去做親子鑒定,竟得知兒子不是自己的親生子。趙某感到無比恥辱,一紙訴狀將前妻魏某訴至法院索賠各項損失10萬余元。密云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趙某訴稱,1998年12月,其與魏某相識,不久后,二人一起同居生活,1999年9月兒子出生。二人于2005年6月領(lǐng)取了結(jié)婚證,因感情不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二人便協(xié)議離婚,兒子由趙某撫養(yǎng)。因為兒子為非婚生子,所以一直未能上戶口,為了讓兒子順利上學(xué),趙某決定給兒子上戶口,趙某按照有關(guān)部門要求去做親子鑒定,報告結(jié)果顯示不支持趙某為孩子的親生父親。
趙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lián)狃B(yǎng)孩子十余年,使趙某在精神上受到嚴(yán)重傷害。趙某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將魏某訴至密云法院,要求判決孩子由魏某撫養(yǎng),并要求魏某賠償趙某撫養(yǎng)孩子的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10萬余元。(北京晚報 通訊員相穎 譚建軍)